2016年4月19日 星期二

電子簽章

以前如果文件必須要簽名,必須要印出紙本來、當下簽名後再把紙本傳送回去。如果是在同一間辦公室那只是走動一下而已,但如果是兩者相隔很遠,就必須要用讓文件往返於兩人之間(例如說飛鴿傳書)

現在文件通常都有電子檔,很多時候會變成印出來再簽名,然後再回傳。這樣可以只要寄送一次即可。甚至是說文件印出簽名再掃描後回傳,也一樣具有效力(參見此文《合約可以用傳真或掃瞄為PDF檔來完成簽署嗎?》)。

由與許多文件都是PDF格式,在此介紹電子簽章,此方法不需要把文件印出來,直接可以把簽名貼到對文件上面後回傳檔案即可

在此使用蘋果電腦OS X內建的程式即可達到(參考蘋果仁的文章,或是MacRumors上面Joe Rossignol的文章):
  • 使用預覽程式Preview開啟檔案
  • 選單 > Tools > Annotate > Signature > Manage Signatures... > Create Signature
  • 選擇1 Trackpad:可以直接在觸控板上面書寫簽名
  • 選擇2 Camera:在一張白紙上面寫自己的簽名,用內建的視訊的攝影機去掃描
  • 再次點選 Signatures圖示,文件上就會出現剛剛的簽名
  • 調整簽名的大小與位置
看起來Preview應該就是把簽名弄成某個向量圖檔,直接貼到文件裡面。當電子簽章放到文件以後,看起來就無法很簡單直接把簽章直接從文件清除。而且現在不知道這些簽名檔是儲存在哪個檔案裡面。

不知道電子簽章、印出文件後簽名掃描再回傳、與紙本簽章的法律效力是否有差異。網路上這篇文章電子簽章應該符合哪些規定才能取代實體的簽名蓋章?有稍提到只要“徵得相對人的同意,便可以電子簽章取代實體之簽名蓋章”,但是電子簽章有偽造的問題且雙方又沒有見面,不知道實務是不是真的那麼厲害可以完全取代實體簽名蓋章?

最後要注意到,電子簽章Electronic signature)與數位簽章Digital Signature)是不一樣的,前者可以想像成把簽名轉成電子文件檔案;後者則是將簽名數位化後又用演算法加密。詳細的定義可參照相關法律:電子簽章法電子簽章法施行細則。在 Office 檔案中可以新增或移除數位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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